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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片拍摄委托合同

来源:蒙景传媒 时间:2023-08-09 05:45:35 阅读

宣传片拍摄委托合同
一、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进行宣传片的拍摄工作,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拍摄宣传片,包括但不限于调研、策划、拍摄、剪辑、配乐等工作。
1.2 宣传片的主题、风格、时长、拍摄地点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宣传片拍摄方案。
1.3 宣传片的最终版本由乙方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
第二条 工作进度
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宣传片的各个环节。
2.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进度受阻,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延期完成。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宣传片拍摄的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方应于宣传片拍摄开始前支付全款。
3.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宣传片拍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 知识产权
4.1 乙方在宣传片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影像、音乐等,应保证其合法性,并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2 宣传片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宣传片用于其他用途或将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用于其他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要求其补救违约行为,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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