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景传媒为企业提供宣传片拍摄及后期一体化的优质服务商
匠心精神、品质服务
蒙景传媒
当前位置:蒙景传媒 > 企业宣传片 > >

蒙景传媒

About u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153-1756-9129

节假日无休

9:00--18:30

最新信息

宣传片拍摄合同简版

来源:蒙景传媒 时间:2023-07-12 03:20:27 阅读

宣传片拍摄合同简版
宣传片拍摄合同是指制作公司与委托方之间就拍摄宣传片的合作事宜所达成的协议。该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拍摄过程的顺利进行,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将结合该关键词,详细介绍宣传片拍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制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缔结。
二、拍摄内容
1. 乙方委托甲方制作一部宣传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介绍、产品宣传、品牌推广等。
2. 宣传片的拍摄方式、风格、时长等细节由甲方负责提出建议,并经乙方确认后确定。
三、拍摄时间和地点
1. 拍摄时间:双方约定拍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拍摄,双方应协商解决。
2. 拍摄地点:拍摄地点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支持。
四、费用支付
1. 拍摄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报价支付拍摄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摄影师费用、道具费用等。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指定时间内支付拍摄费用,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版权和使用权
1. 版权归属:宣传片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修改宣传片。
2. 使用权:乙方拥有宣传片的使用权,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宣传片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宣传片的制作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拍摄,乙方有权要求延期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拍摄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拍摄,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上是宣传片拍摄合同的简版内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保证拍摄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双方应秉持诚信原则,共同努力完成一部优秀的宣传片,为企业的发展和品牌的推广做出贡献。
    业务区域
  • 上海 北京 天津 深圳
  • 河南 河北 江苏 浙江
  • 湖南 湖北 广东 广西
  • 安徽 江西 福建 山西
  • 南京 苏州 义乌 杭州
  • 南通 厦门 宁波 昆山

上海蒙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沪ICP备20012771号-1 网址:http://www.shmjcm.com/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双浜路255号4楼    电话:15317569129 如有侵权联系:1010016617@qq.com

友情链接:企业宣传片 企业宣传片拍摄 宣传片拍摄 电商拍摄